皇马回购莫拉塔后再次卖出(回购的目的就是为了高价转卖)

admin 2个月前 (03-13) 西甲 35 0

  近日华夏幸福球员高准翼的转会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俨然成为四方博弈,而其中的最主要的争议点在于一个让一众吃瓜群众看得云里雾里的——“回购”条款。究竟“回购”条款为何物,高准翼转会事件又将如何发展,今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回购(Buy-back),又称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机器设备或技术的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由该项机器设备或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

  由此可见不管购还是回购,交易的对象首先是——商品。而俱乐部之间的交易的“球员”,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而非劳动者即球员本身。(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们所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学),因此归根到底,俱乐部买卖交易球员,交易的其实是球员与俱乐部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不论购买还是回购,转换的并不是球员的所有权而是和球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所以根据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不论转会如何进行(前提是在中国足协及中国职业联赛各项规范许可的范围内),都不得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相违背。

  根据中国足协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作合同

  新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其内容由双方约定,应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工作合同基本要求》。该工作合同须经球员、新俱乐部以及球员代理人(如有)三方签署方有效。

  有些球迷认为,在转会中签署回购条款,球员就必须遵守,而从中国足协的转会规定上看,白纸黑字写明,球员与俱乐部签订合同至于签订双方有关,即高准翼从鲁能正式转会河北华夏俱乐部后,华夏所买断的是高尚未在鲁能终结的合同并于高签订新的雇佣合同,(正常的流程是:俱乐部支付转会费并于球员谈妥合同,原俱乐部与球员解约,新俱乐部与球员签订合同并将材料报中国足协审批)因此高即与鲁能俱乐部没有任何雇佣关系。所以就球员来说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并没有一定要同意和鲁能签订新合同的义务。而鲁能要回购的话也是要走足协的法定流程:

  从第一条中,我们可以看到,新俱乐部首先要向足协提供经新俱乐部盖章,球员签字的转会申请表。球员不申请或不愿意转会,俱乐部是不能强行要求球员放弃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而履行所谓的“回购”条款的。

  而根据相关报道,高与华夏的合同今年到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鲁能的回购条款则变成一纸空文,因为华夏根本没有可以卖给鲁能的东西即“雇佣关系”合同。

  那对于“回购”条款,足协是怎么规定的呢?

  由此可见在此版规定中(现行),中国足协并不支持此种交易(即不保护其合法性),甚至于禁止此种交易。这其实是出于保护球员转会市场各主体的独立性和球员的利益,因为相对于资方,劳方本就处于弱势地位,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与法甲相同,而国际上大多数联赛是承认该条款的。所以如果双方再本次转会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回购”条款,则恐怕无法通过中国足协的转会审核。因此上个赛季鲁能曾就该问题向足协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却未得到足协的正式回复。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转会条款恐怕并未包含在向足协申报的材料之中而属于私下协议的范畴,因此也不可能得到足协认可。此次高准翼转会恒大一事可能不会向着鲁能俱乐部希望的方向发展。当然这出大戏还未落幕,在中国足球领域有太多的能拿到台面上的东西与没法拿到台面上的东西,而本次事件会以如何收尾,让我们拭目以待。希望作为“执法者”中国足协能够秉公执法,给各方一个信服的结果。

  其实“回购”条款和优先购买权等在足球世界球员转会中很常见。比如巴塞罗那回购德乌洛费乌,皇马回购莫拉塔后再次卖出(回购的目的就是为了高价转卖),卢卡库的合同中没有回购条款,让蓝军后悔不已。回购条款看似很简单,实际上不是想加就能加,也不是想回购就能回购的。小小的一个回购条款,甚至能决定转会的成行与否,背后更是卖方买方双方,球员,乃至经纪人的多方角力。

  回购条款的作用是卖家为保证出售的球员未来可回归球队而加入的合同条款,就国际惯例来说,回购一般的有效期是3个赛季之内具体金额双方商定,过时自动作废。签订回购条款之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旦满足回购条件,最初的买方是没有任何权利阻挠的。但是这只是双方俱乐部签订的协议,而对于球员本身,如果要对其约束,肯定的另签协议,而不是说只要俱乐部签下“回购”条款,球员就得乖乖回来。例如:2017年1月20日,布德佩转会里昂,转会费1600万英镑。在合同中,曼联就加入了类似条款(法甲不允许回购条款)。红魔的要求是,当其他俱乐部报价德佩时,里昂要告知曼联,如果曼联出价3500万欧元,并且德佩愿意回归,那里昂必须接受报价。所以参考此次转会交易,如果山东鲁能与高准翼之间没有签订其他协议(合法)的话,在高准翼转会一事上,球员完全掌握主动权。而即便签署了第三方协议,这也是足协明文禁止的行为。

  

皇马回购莫拉塔后再次卖出(回购的目的就是为了高价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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